於是林牧師返回家鄉,見鄉里貧窮墮落一如往厝,因此矢志為鄉里服務奉獻。
此外,牧師也見到部落之中有許多遭到惡意遺棄、甚至是無依孤苦的原住民少年、兒童,遂創辦原住民兒童之家,於民國七十九年起先於祈禱院(舊址)開始收容少年、兒童。
因應法令規範以及為了能提供更專業、更良好的照顧與管理,因此申辦立案;由於早期的房舍建設不符合立案標準,因此於民國九十二年申請興建新房舍,並於民國九十五年七月竣工(新址),後續由社會局與相關單位會勘設施、設備以及符合的工作人員,逐項改進缺失、補件、工作人員受訓等。
歷經多少時間,承蒙上帝的恩典……
終於在民國九十七年七月份順利取得府核准立案。